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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启动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新模式建设任务

  李剑华  姜 帆

  湖北省武汉市是民政部、财政部确定的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改革试点城市。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1月17日,武汉市印发《武汉市推进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新模式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并专门召开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工作推进会,全面部署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建设任务。到2020年底,武汉市各中心城区将拥有291个社区嵌入模式或中心辐射模式服务网点,“三助一护”服务能有效应答的街道达100%,实现社区半径一公里内提供居家养老服务。“三助”即“助餐、助洁、助医”,“一护”指“远程照护”。

  描绘“三助一护”美好蓝图

  武汉市政府将“新改扩建社区老年服务中心50家,提供助餐、助洁、助医、远程照护等居家养老服务”纳入2018年十件实事中。

  2020年,武汉市中心城区将实现在半径一公里内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。根据实施方案,到2020年,全市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以“三助一护”为主的全方位覆盖、全过程监管、全天候响应的养老服务网络。各中心城区新设置82个社区嵌入式或者中心辐射式服务网点,“三助一护”服务能有效应答的街道达100%,实现在半径一公里以内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。

  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是利用“互联网+”技术手段,将社区为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嫁接、植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,让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专业照料、看护支持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新模式。武汉市目前已形成社区嵌入、中心辐射、统分结合“三位一体”的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新模式,主要围绕“三助一护”开展服务。

  根据目标,2018年,全市各中心城区拥有一个统分结合式平台,确保“三助一护”服务能有效应答的街道达20%以上。2019年,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式平台功能、线下服务实体布局,“三助一护”服务能有效应答的街道达60%以上。

  整合资源创新机制

  武汉市印发的《实施方案》鼓励、支持有条件的街道、社区,采取政府投资建设、社会组织运营的方式,兴建社区食堂,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统一受理老年人需求,采取“一个中心厨房+N个配餐点”的方式,重点满足辖区老年人的就餐需求。

  鼓励有条件、有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签约提供线下服务,根据辖区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,开展健康体检、疾病预防、就医咨询、上门巡诊等服务,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。

  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、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研发老年人智能穿戴和家庭远程看护设备,依托服务网点、专业机构及老年人子女亲属,重点针对高龄等特殊老龄群体,采取养老护理补贴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为老年人提供远程生命体征监测、电子围栏、紧急求助、生活护理等。

  探索建立“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备银行”运作机制,鼓励社会人员通过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,并根据老人的需求开展志愿服务,实际志愿服务时间可以通过“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备银行”进行储蓄。

  明确一系列政策措施

  《实施方案》还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。如,新改建的中心辐射和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,经市、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,按照其用于室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%的标准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与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。

  统筹使用现有的为困难老年人购买上门护理服务金,对65周岁以上经济困难并经评估认定为失能的老年人,依据评估等级,按照每人每月200元-800元的标准向各区统分结合式服务平台购买服务。

  中心辐射式、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可比照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享受相关扶持政策;同时,可比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,在用水、用电、用气方面享受居民价,对其服务老年人所得收入,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。

  护理人员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资格的,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有关补贴,并自其连续从业的第3年起,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信息来源:中国社会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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